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工信厅节函〔2018〕60号),包括绿色工厂391家、绿色设计产品480种、绿色园区3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1家。其中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选该名单,被评为绿色工厂。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打造绿色制造*典型,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信部自2017年开始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先后于2017年9月、2018年2月和11月,确定了3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节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绿色工厂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
新华制药是全国医药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制剂、化工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是商务部“十三五”重点扶持的出口品牌。公司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起步早,是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试点企业,于2011年通过体系认证,并于2015年通过省级能源体系评价。企业自主开发建设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能源在线管理系统,同时通过技术改造、节能新技术的广泛与运用提升企业节能减排水平,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新华制药于2018年上半年启动绿色工厂的申报工作,先后经过淄博市和山东省主管部门筛选推荐,再通过工信部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历时长达6个月,新华制药终获绿色工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