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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重磅医药政策,“真金白银”惠及创新药企业!

2023年11月14日 11:44:08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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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政策法规】创新药研发具有高研发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在研发过程中,药企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还需要经过多个阶段的试验和审批,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非常巨大。此外,由于新药的研发需要面对未知的医学领域和不确定的市场风险。政策的支持如“雨后甘霖”,对于创新药企业而言非常重要。
 
  11月13日,广州荔湾区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共包括九章二十四条。
 
  其中,文件鼓励医药和医疗器械等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区内企业获得新药证书、生产批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TGA)等国际市场准入许可,且在本区产业化的,按对区产业发展效益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同时,文件鼓励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如对新获国家级、省级重大专项且落户荔湾的新药研发项目,分别按照实际获批国家级、省级扶持资金的50%、30%给予配套支持,各级配套支持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鼓励企业或机构积极进行新药研发创新,对新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注册批件)且在本区生产的品种,每个品种最高奖励1000万元。
 
  除了广州荔湾区以外,2023年以来,还有多地出台重磅政策,以“真金白银”惠及创新药企业。
 
  例如,近日,浙江温州市发布《温州市促进眼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现征求意见,此次若干政策正文包括支持研发创新5条、引进培育7条、优化生态8条共20条。
 
  若干政策明确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创新药企业可享受高达4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加强源头创新能力方面,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以及仿制药发展。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取得开展临床试验批件、完成Ⅰ期和Ⅱ期、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四个阶段分别予以奖励。其中完成Ⅰ期和Ⅱ期临床试验的奖励额度最高,为一次性奖励1800万元。
 
  对企业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该市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更早的3月份,北京市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药品研发奖励申报的通知,旨在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悉,该新药研发申报支持方向系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3〕5号)中第一条“支持创新药品研发。对首次进入二期、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或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许可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一类、二类创新药品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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